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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江在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 发布时间:2009/3/24

 

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为江西水利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同志们:

经厅党委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以及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09年全省水利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厅党委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厅党委书记、厅长孙晓山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下面,我向会议作工作报告。

一、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08年,在厅党委的领导下,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努力完成省纪委和水利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对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推动水利可持续发展

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省水利厅及时成立了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新增中央水利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组织12个厅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分赴各地进行实地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积极响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并开展对扩大内需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了中央政策措施在全省水利系统的贯彻落实。截止3月22日,11个设区市都已基本完成中央投资任务(90%以上),其中新余市、鹰潭市完成中央和地方投资均达100%。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各级水利部门开展了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以及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保证政令畅通,保证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水利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水资源费、砂石资源费、河砂开采权出让费征收管理情况的执法监察和审计调查,发现并纠正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专项检查督导,进一步巩固了各地水管体制改革的成果。围绕防汛抗旱、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灌区改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民生水利工作,积极开展监督检查。省厅建立厅领导和机关处室分片联系制度,全面加强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萍乡、赣州等市水利局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宜春、鹰潭等市水利局针对老百姓关心的农饮工程,开展重点督查,成效明显。积极开展清理“四无”水电站专项治理工作,截止2008年底全省已清理整顿“四无”电站762座。加大了水保监督执法力度,全省共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2193次,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262起。

落实两办规定,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修订完善了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对出国团组进行全面复核,增加技术人员出访交流比例,缩短在境外时间,真正做到了合规、守纪、安全。

(二)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进一步提升

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和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集中学习、双休日培训、播放电教片、举办讲座、网上学习、发放辅导材料等形式,积极开展党纪政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警示教育和“三个安全”教育等活动,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督促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行使权力,预防职务犯罪。厅纪委邀请省反贪局领导进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课,并通过视频方式将参加人员扩大到全省水利系统科级以上干部;组织处以上干部到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到方志敏烈士陵园接受清贫教育,均取得了良好效果;厅纪委编印下发党员干部廉政手册,组织放映《走上被告席的大法官》、《忏悔》等电教片,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内容。新余市水利局率先建立《廉政合同》制度,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廉政合同。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建立“政教课堂”网页,积极开展勤政廉政教育。据统计,2008年全省水利系统举办各类反腐倡廉培训班50次,参加人数1055人;举办各类反腐倡廉报告会、演讲会和视听教育会176次,参加人数8070人。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勤政廉政作风进一步增强。

(三)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工程稽察和内部审计等工作,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大了对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水利资金管理等执法监察和工程稽察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省水利厅组织纪检监察、建管、计财、审计、质监、工程稽察等部门,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灌区节水改造、泵站更新改造工程以及河道采砂管理等工作,开展了重点执法监察。2008年,省厅稽察办组织开展稽察、复查项目33个,共查出各类问题401个,涉及资金约12.7亿元。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心站检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项目190个,查出各类问题近400个。据统计,2008年全省水利系统开展执法监察257次,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能作用。

各级水利审计部门认真发挥审计监督与服务职能,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各项内部审计工作,及时组织竣工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审计,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省厅整合审计力量,开展了对长江干流堤防加固整治续建工程、鄱阳湖二期防洪工程除险加固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等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开展了对特大防汛抗旱资金、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项目经费、岁修经费、水土保持经费、小农水经费及前期工作经费管理等专项资金的审计检查,完成了对8个厅直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宜春市水利局开展了专项资金审计项目46个,促进和加强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据统计,2008年全省水利系统共开展审计项目534个,查出损失浪费812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078万元,提出合理化建议798条,纠正违纪金额3669万元。

(四)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水利惩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水利厅党委高度重视水利惩防体系建设,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年-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颁发后,及时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年-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确定了42项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职责。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把工作规划中相关内容融入业务工作,健全机制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结合贯彻工作规划,厅机关各职能部门依法规范了水利行政许可和审批,修订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灌区改造等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办法,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农村水电建设等管理制度。完善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省属水利工程招投标统一进入省交易中心阳光交易,有效规范了水利招投标行为。厅机关和省水利水电学校等单位,加强预算管理工作,制定了预算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会议、公务接待、津补贴、差旅费等新规定。目前,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各单位都结合实际制订了落实办法,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厅党委认真落实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重要内容,坚持常抓不懈。年初厅党委对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工作任务、负责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整体业务工作部署,将各项工作责任分别落实到厅党委成员及相关部门。厅纪委协助党委抓好责任制的考核,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组织考核组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情况作为对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拨任用和职务升降的重要依据。上饶、抚州、景德镇等市水利局和省水文局等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签订廉政责任书等形式,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2008年,全省水利系统开展纪委(纪检组)负责同志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79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93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453次,诫勉谈话13次,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增强。

(五)加强查办案件工作,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

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在网站上设立举报指南,公布举报电话、地址和电子信箱,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厅纪委和驻厅监察室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初核工作,对反映个别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借牌,合伙承揽水利工程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对群众举报个别领导干部私开账号贪占公款问题、在工程招投标和采砂权拍卖中徇私舞弊问题、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滥用职权,侵吞水利建设资金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使违纪违法案件受到查处,是非问题得到澄清,既惩治了腐败,又保护了干部。2008年全省水利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收到信访举报44件,都依纪依法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纠风工作成果进一步巩固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政府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水利政风行风建设。省水利厅成立了以厅党委书记、厅长孙晓山为组长,厅党委委员为成员的民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全省水利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级水行政部门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问题入手,以群众满意度做为工作成效的标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树立了水利部门的良好形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普遍推行公开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2008年,全省水利系统政务公开项目数212个,办事公开项目数231个。省厅在省直单位政风行风评议中位列第17名,受到省政府的通报表扬。萍乡市水务局、吉安市水务局、九江和宜春市水利局荣获全省水利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前三名。省水利规划设计院、九江市水利局、宜春市水利局等单位被授予“江西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称号,省赣管局、南昌市水利局获全国水利文明单位称号。

回顾2008年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果,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方针和工作部署,加强了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高度重视,表率作用好。二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各级水利业务部门负责同志“一岗双责”意识明显增强,齐抓共管,各负其责,配合联动,形成了整体合力。三是坚持围绕水利中心工作,服务水利发展大局,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水利建设改革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反腐倡廉的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和繁重,发展不够平衡,监督制约机制还要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仍需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特别是水利资金监管的任务依然很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仍需强化;对干部的教育仍要进一步改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还要进一步发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9年,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以及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为主线,积极推进具有水利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推动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江西水利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一)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水利工作决策部署顺利实现

加强执行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全省水利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增强执行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当前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和措施;二是协助各级党组织巩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督促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三是加强对水利财政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围绕做好民生水利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全省水利工作会议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作以及在建重点水利枢纽和重要水源工程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协助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检查。监督检查工作要按照水利部的要求,集中纪检监察、审计、质量监督和工程稽察等力量,配合中央、省检查组和地方各级监督检查机构,提前介入,主动跟进,全程参与。在开展业务检查时,要将党风廉政工作的要求列入检查内容,一并检查,发现问题一并督促落实整改。

当前,党中央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大幅度增加了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预计2009年我省水利须完成60亿元建设投资。这既是加快江西水利发展的重要机遇,也是对水利部门的严峻考验。以往的经验表明,越是在水利建设的高峰期,越是要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特别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投资大,时间紧,任务重,建设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增大,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审计署对我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审计中,发现了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孙晓山厅长在厅党委理论中心组第一期学习班总结讲话中指出,水利建设投入越大,越考验我们水利人能不能干事、能不能干成事,越是考验我们不出事、真正做到廉政的时候。当今社会充满着生机和活力,同时对我们领导干部也布满了陷阱与深渊。人品固然重要,有效的监督更为重要。班子成员之间、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要互相提醒,互相监督,防患于未然,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实现“三个安全”。我们必须怀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把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监管,确保水利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圆满完成,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二)以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为重点,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孙晓山厅长也将在这次会议上就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加强水利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和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现实意义,充分认识面对当前形势,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完成今年水利发展改革的繁重任务,水利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优良的作风,认认真真抓好各项工作,推动水利事业新的发展。

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当前要紧密联系实际,着力解决好七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切实解决宗旨观念不强的问题,在密切联系群众上身体力行;二是切实解决投机做秀的问题,在求真务实上身体力行;三是切实解决庸碌圆滑的问题,在开拓创新上身体力行;四是切实解决攀比贪婪的问题,在修身立德上身体力行;五是切实解决奢侈享乐的问题,在艰苦奋斗上身体力行;六是切实解决特权专断的问题,在发扬民主上身体力行;七是切实解决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在遵守纪律上身体力行。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与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结合起来,积极发挥工作创造力和积极性,为圆满完成当前各项任务提供保证。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助党组织抓好作风建设。要认真分析党员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和特点出发开展工作。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与改进作风的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良好的作风。对领导干部自身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通过诫勉、廉政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开展党课教育等方式督促改进;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乱作为可能造成损失的,要及时提醒、教育和进行批评帮助;对因失职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和处分。同时也要注意发现作风优良、工作突出、廉洁勤政的优秀干部和先进典型,以先进典型推动党员干部队伍作风的进一步提高。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

要扎实推进水利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按照厅党委确定的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形成各单位、各部门共同推进《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落实的良好局面。

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之中,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各项行政工作要与党风廉政一并部署、一并推进、一并检查、一并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亲自部署、督促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责任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认真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特别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规范检查考核的程序,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切实抓出成效。

要深化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要结合水利实际,加大改革和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制度,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监管结合起来,靠制度管人、管钱、管物,强化制度的落实执行,完善监督约束制衡,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要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完善任免干部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力度,坚决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化建设,研究探索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要继续推进水利行政管理改革。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机关效能年建设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项目、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研究制定水利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办法。继续加强水利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建设,加强对水利财政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配合财务部门搞好“公务卡”的推行使用,推动建立新型预算管理模式。规范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强化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深化水费征收等涉农负担专项治理以及规范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继续推动加强水利投资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前期工作管理,规范项目申报和审批。规范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审批等内部管理程序,加强监督管理。继续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灌区改造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继续配合开展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

(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党性党风教育和“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的廉政教育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红色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先进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讲廉政党课活动,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自觉抵制消极腐败现象,自觉摆脱低级趣味,在各种利益的诱惑面前,始终保持坚强的党性修养和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从善,恪守法纪。

要认真落实纪委(纪检组)与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纪委(纪检组)负责同志要与其进行任前谈话,明确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和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增强自律意识和“一岗双责”意识。对群众反映有违纪苗头或不廉洁行为的领导干部,经党委同意后,纪委(纪检组)负责同志要及时与其进行诫勉谈话,通过早打招呼,及时提醒,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和一般性问题。

要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主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第一,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第二,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第三,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第四,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第五,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还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要认真开展中纪委提出的“严格出国(境)规定执行年”活动,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外事出国团组管理,对出国团组进行全面复核;二要继续治理“小金库”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坚持会议标准,规范公务接待;三要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纠正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的问题;四要认真落实修订后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监察部等三部委颁布的《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政纪处分规定》。要紧密联系实际,把严格执纪与组织处理结合起末,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规范行使

加强监督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针对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监督,特别是强化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并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对涉及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立项和资金安排等重大问题,要坚持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要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断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认真开展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制度。

要积极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针对全省水利工作会议提出的“十大重点水利工程”、新增8.8亿元中央水利投资等重大项目,突出重点,有选择地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执法监察。继续开展对强农惠农资金、水资源费、河道砂石资源费、河砂开采权出让费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执法监察和审计调查。继续开展对水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监察。开展机关效能年建设活动的专项效能监察,促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勤政、高效。

要加强水利审计工作。落实水利部09年审计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水利基本建设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招投标审计和政府采购审计。要把民生水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整合审计资源,重点加强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灌区节水改造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项目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根据水利部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要密切配合财务和审计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对不认真整改的要严肃督促落实整改,通过加强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使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杜绝违规违纪,保证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六)认真查办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全省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在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饮水安全、灌区改造、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违反政治纪律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违背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案件,从严查处在国家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贪污、挪用、挤占、私分资金和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对涉案人员要严肃处理,坚决清除腐败分子。

要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查办发生在水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和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法规制度,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行为,逐步建立水利系统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要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拓宽案件线索渠道。要加强对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核查力度,对重要线索及时核查,对实名举报实行反馈和回复制度。加大信访案件交办、督办的力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要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严格办案程序, 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找出制度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规章制度,改进管理,加强防范,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要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干部、保护干部、激励干部统一起来,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严格区分工作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大力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既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分子,又帮助锐意改革创新的干部澄清是非,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政风行风建设是做好民生水利工作,促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要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各级水利部门要健全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以加强思想教育、建立完善制度为抓手,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全省水利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尤其是水利项目审批时间在中部乃至全国最短,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进。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职责,督促各部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效能监察,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尤其要跟踪督办领导关注、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要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要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大力精简文件和会议,改进会风文风,提高文件和会议质量,努力实现机关职能、作风和工作方式的“三个转变”。

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年”活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查处失职渎职问题和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和工程安全。

(八)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反腐倡廉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水利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艰巨,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水利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按照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要求,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模范带头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

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开展纪检监察和水利业务知识的培训,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要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审计、稽察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增强工作协调和沟通,通过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同志们,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应对国际国内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力打好水利建设攻坚战的重要之年。我们要在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团结奋进、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深入推进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为水利建设、改革与发展作出新贡献!